聊聊香港法院“加密钱包禁令”,去“匿名化”是大势所趋?
懂王上台注定意味着加密货币市场的繁荣,繁荣的表象之下也必将带来暗流涌动。飒姐团队在几天前盘点了近一段时间内地比较有指导意义或者重大影响的和加密货币相关的司法判决,今天飒姐团队就把目光从内地转向香港,聊一聊香港高等法院近期在加密货币领域开创的司法先例。
01、香港高等法院利用区块链继续向加密货币钱包发出禁制令?去年年末香港高等法院发布的这张禁制令估计加密货币圈子的老友都看到了。
这个案子的案情本身并不复杂,案子的原告W公司是一家在2015年3月在香港设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是营销咨询。该公司去年12月被电信诈骗骗取了将近260万USDT,该公司负责人意识到被骗以后,第一时间通过律师联络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将两个持有涉案赃款的Tron钱包地址的持有人颁布禁制令,冻结其钱包中的资产。
仅仅在几天之后,香港高等法院副法官Douglas Lam就签发了上图的资产冻结禁制令,并通过一家名为M的科技公司向涉案的两个钱包地址发出了该禁制令。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一般。由于所有加密货币的交易细节都会被记录于区块链之上,如果有人与上述两个涉案的加密货币钱包交易,都会看到记录在区块链上的禁制令,这种做法可以变相看做是一种“铭文”技术,即好比在涉案的加密货币钱包中刻上了“赃款”二字。
根据香港法律,违反禁制令可被裁定藐视法庭罪、被判入狱或者被处罚款。这个禁制令基本上封锁掉了涉案两个加密货币钱包中加密货币的流动性,避免原告出现更大的损失。
02、为什么说这件事意义重大由于区块链技术和加密货币本身的匿名性,执法机关追踪加密货币钱包背后的真人的成本极高(成本极高并不意味着不可能,实际上中美等国的警方都有能力追踪到加密货币钱包背后的真人,只不过办案成本和损失不成比例,因此在涉币小微刑事案件中出于办案成本考量不会动用相关技术和人力)。
实际上,在香港发生的在绝大多数的民事涉币纠纷中,受损失方甚至只知道对方的加密货币钱包地址,无法知道对方明确身份,起诉就会变得极为困难,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解决。香港高等法院此次批准透过区块链技术直接向两个钱包地址发出禁制令,直接解决了涉币纠纷中“只知钱包、不知真人”的难题,从禁制令的内容也能看出,这次香港高等法院在“Defendant”一栏中直接写了两个钱包地址,也算是解决了加密货币匿名性带来的诉讼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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